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办委托沈阳农业大学并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编制了辽宁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预算定额,拟作为辽宁省地方标准推广实施。该项工作经充分调研和多次研究,听取、吸纳了基层管理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意见。该定额已在全省34个开发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试行一年。近期,专门发文征求了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物价局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辽宁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预算定额(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内容征求进一步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办。
公告日期:4月21日至5月20日。
联系人:马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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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辽宁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预算定额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2.辽宁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预算定额(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