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家和我省促进外经贸发展有关文件的精神
,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我们
对
《省财政厅 省外经贸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流〔2014〕493号)
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起草
了《辽宁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
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
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研究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
2018年6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传真电话:024-22834911
电子邮箱:lnczwjm@126.com
附件:辽宁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财政厅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