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座谈 聚力成势 共谋财会监督工作新格局
4月21日,财政监督处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三进”活动方案,按照我省财会监督工作总体部署,在厅2楼1会议室,召开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座谈会。此次座谈会以“请进来、面对面、认真听”的工作方式,谋划我省财会监督的工作发展。来自省注评中心、省招办、辽宁大学、相关中介机构负责人等单位的10余名财会监督领域专家在会上献言献策,为我省将要出台的《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财政监督处就《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主要特点、总体框架、具体内容进行了全面的介绍。
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六次全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先后三次对财会监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这在财会监督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推进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2月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立足于财会监督新职能定位,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联动、坚持斗争精神等方面,对建立健全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等任务提出了具体举措。
各位专家强调,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方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精算、精管、精准、精细水平,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各位专家指出,在工作举措方面,要全面完整准确的贯彻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到2025年,构建起全省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
下一步,财政监督处将以开展座谈会为契机,在吸纳各位专家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认真研究,深入思考,确保高质量完成我省《实施方案》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