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
面向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人员
选调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21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面向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人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经考生报名、笔试考核、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等环节,确定曹肖琳等7名同志为本次选调体检人选。现将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确定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组织实施
(一)体检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7:30开始体检。
(二)体检地点。辽宁省金秋医院体检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三)体检须知。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早9:00前到医院体检中心报到,逾期视为弃检。体检须空腹。
(四)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五)体检复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请按选调公告及有关规定处理。
(六)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约632元,考生自费,体检报到时支付,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
(七)疫情防控。全程佩戴口罩,沈阳当地考生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结果;沈阳市以外的考生须出示所在地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到沈阳24小时内核酸检测一次,结果阴性、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结果纸质、电子版均可。
(八)其他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3.禁止家属陪同,受检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区域;
4.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结果由选调单位统一领取存档,不返还考生。
体检不合格或作弊、弃检等原因取消体检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比例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选调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由辽宁省财政厅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取消选调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比例递补体检、考察。
咨询电话:024-22827142
监督电话:024-22821467;22702957
辽宁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