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财政系统“八五”普法中期
通报表扬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辽宁省财政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05-31 16: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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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财政系统“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财办法〔2024〕25号),我办组织相关处室开展了自荐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了审核,综合考察推荐对象一贯表现,以及征求厅机关纪委意见,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初步确定拟推荐对象。拟将税政法规处韩晓雨同志推荐为财政系统“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个人候选对象。现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

  韩晓雨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工作的要求,悉心服务全厅、服务群众,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不同意见,请在6月7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厅机关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22821467(外线)、3202(内线)

  联系人:王晓军(63202)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省财政厅机关纪委(邮政编码:110032)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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