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5名以上股东,股东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经查,你所现有5名股东中,王雅贤已注销注册,不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你所已不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请你所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我厅将撤销执业许可并予以公告。
请你所收到本通知后将签字盖章的《送达回证》及时报送我厅(会计处)。
联系人:陈伟艳
联系电话:024-2282184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2107室
附件:送达回证
省财政厅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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