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经查,你所现2名合伙人中,田巧云已注销注册,不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已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项关于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2名以上合伙人且合伙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规定。即,你所未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请你所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我厅将撤销执业许可并予以公告。
请你所收到本通知后将签字盖章的《送达回证》及时报送我厅(会计处)。
联系人:陈伟艳
联系电话:024-2282184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2107室
附件:送达回证
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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