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省财政厅会计处
  • 发布时间:2026-09-07 1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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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财执会〔2026〕184号

  

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对你所报送的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执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执业许可。

  二、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负责人为李欢。

  三、经营场所为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新桥路109号康和大厦605室。 

  

  

  

  

  省财政厅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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