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刁洁
  • 发布时间:2020-09-11 0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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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省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国家和省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研究辽宁省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省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省本级和全省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市、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省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全省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办法,并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省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省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省及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省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省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二)代省政府履行省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省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制定全省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负责制定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工作,接受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并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2.关于省直公务用车管理的职责分工。省财政厅负责制定省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省本级其他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3.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职责分工。省财政厅负责与财政部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认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对各市政府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财政厅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财政厅本级

  2.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

  3.辽宁省市县财政专员办服务中心

  4.辽宁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5.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7661.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0932.5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4.28%。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932.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78.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7%。主要是统发省直单位工资产生的个税手续费等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6650.3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65%。主要是厅机关结转和结余2715.33万元,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结转和结余804.88万元,省市县财政专员办服务中心结转和结余1054.54万元,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结转和结余1123.44万元,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结转和结余952.12万元。

  与上年收入144218.19万元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6556.83万元,降低18.41%,主要原因: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转企,省财政厅减少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二)支出总计108356.5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644.0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33.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2.14万元,资本性支出37.14万元。

  2.项目支出98712.4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1%。主要包括财政改革发展综合经费、债务管理业务经费、市县财政管理业务经费、社保基金理事会业务经费、住房公积金业务经费、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支出49824.14万元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8532.39万元,增长117.48%,主要原因: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的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比去年增加79650万元,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转企比去年减少其他支出22868.92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304.84万元。

  主要是跨年度项目等原因形成的年末结转结余。与上年结转结余94283.11万元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84978.27万元,降低90.13%,主要原因: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33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9.24万元,项目支出98707.61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49626.77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710.08万元,增长118.3%,主要原因: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增加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出79650万元,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转企减少支出22868.92万元,省市县财政专员办服务中心增加支出1266.97万元。与年初预算16114万元相比(辽财指预〔2019〕1号),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72.3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55%,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22%。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336.8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49.32万元,占13.71%;科学技术支出12000万元,占1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8.68万元,占1.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2.19万元,占0.33%;农林水支出2.83万元;金融支出79250万元,占73.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8.93万元,占0.5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49.3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859.68万元(含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6.16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9.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度支出数包含执行中下达资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83.07万元,主要是财政改革发展综合经费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内容涉及跨年度实施,待项目结束后进行支付。

  (3)预算改革业务85.14万元,主要是部门预算编制业务经费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

  (4)财政国库业务15.74万元,主要是财政国库管理业务经费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

  (5)信息化建设38.87万元,主要是用于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平台信息化建设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用上年结转资金支付。

  (6)事业运行3539.7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3.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度支出数包含执行中下达资金。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549.12万元,主要是债务管理业务经费、市县财政管理业务经费、住房公积金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内容涉及跨年度实施,待项目结束后进行支付。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93万元,主要是省社保基金理事会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内容涉及跨年度实施,待项目结束后进行支付。

  2.科学技术支出12000万元,主要是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项目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部门预算中,为省财政厅代编并在执行中下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8.6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7.4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病故使得当年支出减少。

  (2)事业单位离退休29.0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病故使得当年支出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17.2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以及人员调出使得当年支出减少。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3.0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要求补缴以前年度职业年金。

  (5)死亡抚恤101.43万元,主要是为离退休病故人员按照规定发放的一次性抚恤金等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由省财政厅在执行中下达。

  (6)伤残抚恤6.61万元,主要是为未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伤残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82万元,主要是省社保基金理事会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度支出数包含执行中下达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362.1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81.5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改革,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医疗”科目的结转资金在2019年支出,使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

  (2)事业单位医疗180.6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在职人员调出或退休,使得相关支出减少。

  5.农林水事务支出2.83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2.83万元,主要是用于农业管理方面的支出,此项支出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支付。

  6.金融支出79250万元,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79250万元,主要是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出,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部门预算中,为省财政厅代编并在执行中下达。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9万元,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9万元,主要是用于自然资源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此项支出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支付。

  8.住房保障支出558.93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558.93万元,主要是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在职人员调出或退休,使得相关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3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支付的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3批次,69人。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47万元,增长59.49%,主要是按照新会计制度改革规定,把列在2018年应付款科目餐费0.48万元在2019年重新列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31万元,比上年减少18.48万元,下降41.25%,主要是车辆减少及各单位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29.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7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5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4.84万元,比上年减少378.76万元,降低34.95%,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压缩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5.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6.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79.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23.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3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省财政厅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省财政厅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100312.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7.31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重新划分等原因,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不高;二是部分预算项目实施进度未达到年初设定的目标。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严格进行预算申报工作,合理分配资金,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报的精准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科学管理,积极推进和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并及时支付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3.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金融方面的支出。

  34.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财政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情 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