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机构,各市财政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财政部《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辽宁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0号)等规定,现将《2024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xlsx
省财政厅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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