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财税[2016]350号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昌图县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省地税局
2016年5月24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