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全省福利彩票
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1〕18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财综函〔2006〕7号)和《关于调整福利彩票公益金省市分配政策的通知》(辽财非〔2006〕303号)有关规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比例为:中央50%,省级留成20%,各市及以下留成30%。
2021年,全省福利彩票销售收入534283万元,共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174090万元(不含弃奖资金),其中:上缴中央87045万元、省级留成34818万元、各市及以下留成52227万元。
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66022万元,其中:省本级(含沈抚示范区)支出7870万元、市及以下支出58152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一)省本级(含沈抚示范区)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1.用于资助社会福利项目5062万元;
2.用于资助红十字事业项目170万元;
3.用于资助残疾人事业项目2638万元。
(二)市及以下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1.用于资助社会福利项目43510万元;
2.用于资助红十字事业项目358万元;
3.用于资助残疾人事业项目8755万元;
4.用于资助扶贫项目589万元;
5.用于资助城乡医疗救助项目3442万元;
6.用于资助其他社会公益事业项目1498万元。
特此公告。
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