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省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一、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的分配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财综函〔2006〕7号)和《关于调整体育彩票公益金省市分配政策的通知》(辽财非〔2006〕298号)有关规定,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比例为:中央50%,省级留成25%,各市及以下留成25%。
二、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2017年,全省体育彩票销售收入506012万元,共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126622万元,其中:上缴中央62412万元、省级留成33023万元(含弃奖资金1798万元)、各市及以下留成31187万元。
三、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体育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持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补助范围包括体育竞赛、运动队体育训练、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体育场馆及其他体育项目等支出。
2017年,全省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57624万元(含以前年度结转体彩公益金在2017年支出部分),其中:省级支出30126万元,市及以下支出2749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1.用于体育竞赛项目支出389万元;
2.用于运动队体育训练项目7245万元;
3.用于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项目12389万元;
4.用于体育场馆及其他体育项目10103万元。
以上合计支出30126万元。
(二)市及以下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1.用于体育竞赛项目支出1439万元;
2.用于运动队体育训练项目5511万元;
3.用于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项目18016万元;
4.用于体育场馆及其他体育项目2532万元。
以上合计支出27498万元。
对于当年未支出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家关于财政结转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辽宁省财政厅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