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2013年工作要点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宋子如
  • 发布时间:2013-03-04 0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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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支持转方式调结构,稳固经济企稳回升基础,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扩大政府公共投资规模,支持培育健康、休闲、温泉旅游、夜经济等消费热点,加大对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支持力度,在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主拉动作用的同时,补齐消费、出口“短板”。继续支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发挥要素集聚、产业集中优势,带动全省对外开放进入更高层次、装备制造业向高端智能化发展,增强辽西北工业园区发展后劲。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完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力促其健康快速发展。
  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支持全面推进工业五项工程,加大对高端制造业、精细化工等产业的扶持力度,优化石化产业结构,拉伸石化产业链条,增强我省工业竞争力。继续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推动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专业服务发展,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继续筹措和整合资金,支持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封育生态恢复、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区域大气污染治理、造林绿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加快推进碧水、青山、蓝天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我省生态环境。支持公共建筑节能、循环经济、光伏发电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推进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安排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支持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建设,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研究财政支持和推进城镇化的有关政策。
  二、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助力县域发展壮大,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支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完成200万亩节水滴灌工程建设任务。支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项目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支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促进现代农业组织制度创新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资金,大力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水利项目,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促进农民增收。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强抵御农业生产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以完成第二个县域经济三年倍增计划为目标,继续实施县区财源建设招商引资奖补政策,大力支持“一县一业”、农产品深加工大项目、县域工业产业集群发展和县城建设等,提高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加省对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财力薄弱地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稳步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支持就业再就业。切实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就业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到位。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在现有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以及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政策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重点优抚对象救助等标准。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支出法定增长要求。支持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标准幼儿园300所。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支持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完善生均经费预算制度,支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提高高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继续支持初中进县城工作,对进县城就读的农村困难家庭初中学生生活费和交通费给予补助。
  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80元。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0元。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财力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来源渠道,并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支持方式,引导银行贷款、社会资金投入,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支持扶贫开发。继续支持以到户扶贫、移民扶贫、技能培训为主的财政扶贫开发,确保实现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年度目标。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继续支持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办好“十二运”和锦州市2013年世界园林博览会。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继续推进政法体系建设和监狱体制改革,支持“平安辽宁”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促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继续支持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实施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政策,大力推进县乡财政信息化建设,增强基层财政服务能力。落实对口支援政策。
  四、深化各项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理财水平
  狠抓财政收入质量。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弄虚作假、虚增收入,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减免税问题,严格控制非税收入占比,在去年23.8%的基础上,降低2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
  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认真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试点等税制改革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健全均衡性转移支付逐年增长机制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推动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年初预算批复到位率,增强部门预算约束力。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等制度改革,完善现代国库管理运行机制,夯实国库管理基础。健全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省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范围,逐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相结合。完成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并依规管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公物仓制度;完成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全面升级。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积极开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财政收支、会计和内部监督,确保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建立健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适时公开“三公经费”。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推动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引领行动、指导实践,努力提高班子成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和监督,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五大系统”建设,筑牢防腐拒变防线。
  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和我省有关规定,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把工作做实,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健全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基层锻炼培养,夯实人才基础。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推进学习型财政机关建设,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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