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财政“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十二五”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关键之年。按照省委十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全省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东北振兴和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双重战略机遇,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着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与效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实施“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有效整合财力资源;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科学理财,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财政绩效。
做好2010年全省财政工作,要更加注重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深化财政改革,为发展注入动力和活力;更加注重财政管理绩效,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按照上述要求,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状况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经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10年财政收入主要目标: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829.4亿元,增长15%,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75.7亿元,增长10%。在实际工作中,要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努力奋斗,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即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不低于老工业基地振兴以来的平均水平,不低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平均水平。
一、以增加公共投资和居民消费为重点,推动经济增长
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增加安排基本建设支出,继续发行地方债券,并充分利用国债资金、争取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公路、铁路、港口、机场、重大水利设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加大政府融资力度,依法筹措资金,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
拉动企业特别是民间投资。通过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手段,积极支持企业特别是民间资本扩大产业投资,壮大经济增量。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拓展民间投资的领域。
促进居民消费。启动实施全省机关公务员第二步规范津补贴工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增加职工收入。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标准、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水平。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扩大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全面推行家电下乡网点垫付补贴兑付方式,大幅提高下乡家电产品最高限价,扩大下乡产品范围和规模。
二、以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支柱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为重点,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制定新兴产业产品目录,并据此调整企业技改贴息、“五点一线”项目贴息、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出取向,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软件和服务外包、环保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新医药、海洋产业、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形成产业集群。
支持支柱产业优化升级。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用现代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武装装备制造业。支持冶金、石化产业提高科技含量,拉伸产业链条。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
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围绕省委、省政府服务业发展规划,整合对服务业发展的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服务业聚集区和产业带建设。
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大科技投入,重点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继续支持“双百”工程建设,鼓励并购国外科技企业,引进先进的研发团队。
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建筑节能和二氧化硫减排,支持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支持造林绿化、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健全和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高中建设,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和引导社会、企业兴办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提高省属高校生均经费水平,努力构建高校经费可持续运行机制。支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特色学科建设,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政策。继续推进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逐步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办法,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健全失业保险制度。
支持就业再就业。完善政府促进就业再就业相关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推行各种形式灵活就业,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扶困助学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救助体系,有效解决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在健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同时,积极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和移民扶贫。
促进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继续支持公共文化建设、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文化遗产保护以及文化产业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支持力度。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全力筹办、备战第十二届全运会。
支持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零散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同时,强化住房公积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配套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维稳支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继续推进困难地区国有企业改制,着力化解中央下放资源枯竭矿山破产遗留问题。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支持力度。
四、以支持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为重点,壮大县域经济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通过增加投入和整合支农资金,推进设施农业、畜禽业、渔业、林业三年倍增计划实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经营。以产业项目为载体,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大对产粮(油)大县奖补力度。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提高农民抗灾害风险能力。
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农田水利设施、病险水库加固、抗旱防洪工程、大江大河整治工程等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
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继续实施税收增量返还等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形成,努力构建“一县一业”的产业格局。继续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培植一批税源大户,建设一批财源大县,确保实现县域经济“三年倍增计划”。
支持小城镇建设。围绕支持沈阳经济区建设,安排资金支持沈抚、沈本、沈辽鞍、沈铁、沈彰经济带小城镇规划和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
五、以增收节支、收支平衡为重点,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强化税收征管。按照依法征税原则,重点抓好税收执法审计,深挖税收潜力,堵塞税收漏洞,加强税收稽查,打击偷骗税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制止收过头税、寅吃卯粮。
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全面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加大征管力度,切实掌握费源费基,依法依规足额征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逐步提高非税收入统筹力度,增加政府可用财力规模。严肃预算纪律,禁止虚增非税收入。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贯彻厉行节约有关政策规定,出国(境)经费、公务购车用车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压缩后的规模,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和通讯费用。探索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和保险及一次消耗性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面积、超标准装修。
六、以深化改革为重点,完善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
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下划收入、核定基数、增长分成”的原则,建立省对市县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市县区发展经济、壮大财源的积极性。调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工作。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做好公共财政预算的同时,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夯实预算编制基础。
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在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各项改革基础上,着力细化预算编制,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分析和动态监控,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实现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有机结合。按照财政部的具体要求,做好代编预算执行,原则上代编预算在6月底之前细化下达完毕,超过9月30日仍未下达的全部收回总预算或调减部门预算。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启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推进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
七、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
加强财政监督。继续开展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资金、省级共享税收增量返还等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监督促管理,以检查促落实。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社会团体“小金库”的专项治理,研究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积极主动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监督。扩大重点专项资金公开分配的规模,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
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通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行政事业资产实行全过程监督。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土地、培训中心等资产,科学配置,有效置换,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继续推进县区政府财力资源整合工作。
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全力推广应用支撑平台,继续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切实提高财政信息化水平和运行效率。
加强会计工作的固本强基建设。全面推进《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修订《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搞好会计系统信息化工作。制发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实现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全覆盖。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落实《辽宁省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完善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举借行为,落实偿还责任,逐步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化解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继续推进财政绩效评价。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研究制定基本支出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评价方法,完善评价体系,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衔接机制。
八、以改进思想作风和提高业务素质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班子成员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自觉性,提高班子成员运用科学发展观干事创业的水平。优化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增强领导班子决策能力和执政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大力整治收送钱财问题。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财权监督制约。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发展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坚持锐意进取,学习沈浩等先进人物事迹,全心全意谋发展、促振兴。
加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打造学习型机关,全面增强财政干部业务素质,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财政科研和财政宣传。围绕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专题研究,为决策提供参考。加大财税政策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