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2020年工作要点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高畅宏
  • 发布时间:2020-03-10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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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沈抚新区财政局,厅内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2月20 

(此件公开发布)

 

省财政厅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省财政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结构调整,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管理绩效,更加注重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辽宁振兴发展。

  一、全力投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强化资金保障。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省财政厅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压实各级财政部门疫情防控投入责任,对存在困难的市县予以资金调度等支持,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

  2.落实好各项财税政策。落实落细国家和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财税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扩大投资、鼓励科技创新、吸引高端人才、促进消费、拉动出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增强精准性和有效性。

  3.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出台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应急转贷、基金直投免息、建立帮扶奖励机制等政策,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推动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制定相关政策实施细则,明确操作规程,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4.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执行紧急采购事后备案制度,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开通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专区,全力保障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供应。

  二、落实大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

  5.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会同税务部门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情况,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等行为,避免对冲减税降费效果,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降低、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

  6.坚持过紧日子思想。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减进度慢或预计年底前不能完成的项目支出,取消不急需、不必要的支出,严格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结转一年的部门预算资金全部收回,积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提高资金统筹使用和资产利用效率。在足额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的前提下,把资金投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拉动作用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7.利用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建立与发展改革等部门定期会商机制,省市联动,共同做好新增债券项目储备工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新增债券发行并及时拨付使用,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驰而不息打好三大攻坚战

  8.支持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从注重脱贫进度向巩固提高转变,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问题,统筹政策资金合力攻坚,全面补上脱贫攻坚短板弱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大力支持产业扶贫,着力构建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统筹用好动态监控、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公告公示等各项扶贫资金管理手段,持续保持扶贫资金监管高压态势,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9.支持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完善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体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整合政策和资金,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重点区域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助力美丽辽宁建设。

  10.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实主体责任,用好用足国家政策、金融工具和市场机制缓释风险,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一地一案”制定高风险地区化债方案,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举债空间评估和全周期管理制度,做好偿债能力和压力测试,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通过大数据平台,对隐性债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落实对红色等级地区的限制性措施,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11.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加快推进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实施好基金缺口省市分担机制,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12.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一县一策”制定“三保”工作方案,落实预算保障、监控预警、监督问责等机制,严格执行对“三保”重点关注县区的限制性措施,确保“三保”特别是保工资不出问题。

  13.规范消化暂付款。深入落实暂付款“逐步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总量只减不增”要求,建立对政府违规出借资金的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款,在确保完成2020年消化目标任务的同时,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避免出现支付风险。 

  四、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4.支持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统筹基建投资、新增债券等,支持一批具有重大辐射带动作用的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重大项目,扩大实物商品消费,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统筹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和省全面开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辽宁“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和外交部辽宁全球推介活动,落实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兑现优质外商投资项目奖励,加快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15.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落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扶持政策,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智能制造示范应用,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支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和发展数字经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落实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3条,兑现企业培育奖励政策。 

  16.支持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辽宁实验室建设、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强化科技项目储备,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把握主攻方向,突出扶持重点,探索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新型冠状病毒防治技术、产品和药物科研攻关。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开展科技项目和资金使用评价。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继续支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

  17.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差异化的财税政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沿海经济带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辽西北地区与沈阳经济区、沿海经济带产业协作,以“飞地经济”为抓手,补齐县域经济短板。探索提高“飞地经济”层级和范围,利用土地等资源优势,与东部地区共建对口合作重点园区,通过整体委托管理、建立税收收入分享机制,带动本地区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

  18.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财政政策资金统筹整合,支持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和供应。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支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农村生态振兴。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扶持1400个左右行政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

  19.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建档立卡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兜底帮扶,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20.支持社保体系建设。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落实各项社保待遇提标政策,实行社会救助政策性保底。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好城乡居民和各类群体收入增长三年行动计划。

  21.支持教育文体等发展。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中小学“厕所革命”,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城乡体育健身工程和农村文化广场等建设。支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平安辽宁建设。

  22.支持办好10件民生实事。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支持兑现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10件民生实事,保质保量完成牵头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5500公里工作任务。 

  六、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23.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分领域省市财政事权和支出划分改革,继续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大幅压减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完善分配办法,重点向财力薄弱地区倾斜,对国家和省里部署重点工作完成好的地区加大支持力度,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24.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加强项目库建设,健全预算审核评审机制,提升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探索在更多领域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建立预算编制督导审查机制,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加快支出进度,建立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奖惩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管各环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 

  25.落实税制改革政策。落实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改革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研究相关对策措施,努力争取中央倾斜支持。积极研究、努力争取有利于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先试税收政策,打造政策洼地,释放发展活力。

  26.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实现全流程监管、全周期跟踪,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提高效益。坚持管分配、管监管、管绩效相统一,通过采取统筹整合、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等方式,提高财政监督整体效能。进一步完善会计监督机制,提升会计监督执行力和公信力。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提高日常监督的效率和水平,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监管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监督工作格局,与人大、审计、财政部辽宁监管局等部门的互动配合、信息共享,实现监督管理与整改落实的有机结合。

  27.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全面做好“三供一业”中央补助资金清算,切实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发挥省金控集团资本运作和管理平台作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8.做好财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研判发展机遇,深入分析困难挑战,聚焦事关我省财政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统筹兼顾、远近结合、精心组织、科学论证,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手段,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思路和举措,编好财政“十四五”规划。全面梳理即将到期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加强财政政策与全省及其他领域“十四五”规划的统筹衔接。

  29.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整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和债务管理、绩效管理等业务环节,贯通省、市、县三级财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控制规则嵌入业务系统,形成顺向逐级控制和逆向实时反馈的完整管理闭环,全面强化预算约束,实时监控预算执行,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30.深入推进财政内控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做实内控日常管理工作,力争有效预防和及时纠正各类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制定内控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内控结果应用机制,推动内控考评结果在厅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工作中的运用。指导和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切实做到内控制度“全落地”,内控工作“见实效”。

  31.加强会计管理服务。推动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深化会计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会计和中介机构监管。贯彻人才强省战略,加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创新培养方式和评价方法。建设会计服务一体化平台,提高会计管理服务效能和质量。

  32.加强财政政策研究。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确定2020年厅政策研究课题题目,从小切口入手,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办法,更好发挥辅助科学决策、推动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 

  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3.巩固扩展主题教育成果。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为党分忧、为民理财,积极践行初心使命,将主题教育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形成“学研查改”的常态化机制。

  34.压实党建责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把抓班子、带队伍、管作风、严纪律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互促共融,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格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主动权。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协调贯通、同步落实,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全面梳理近年来整改情况,总结评估、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35.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破除与新时代新要求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思维定势,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紧盯“重强抓”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完善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细化落实措施,做到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省上下一盘棋,既要跟进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及时掌握新思想新要求,又要学习专业知识,善于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和创新做法,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36.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惩戒并举,多管齐下,持续用力,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吸取近年来财政系统案件的教训,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注重抓小抓早抓苗头,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3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鲜明树立靠工作、靠实绩、靠人品、靠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激励担当作为的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和综合评价,继续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扎实开展教育培训,推动轮岗交流常态化制度化,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全省财政系统人才库建设,大力选拔培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财政干部,打造一支本领强、业务精、作风硬的财政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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