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化各项财税体制改革,狠抓收支管理,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并强化财政监管、整顿财政秩序,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分类实施。正在进行顶层设计的改革,要密切关注动向,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顶层设计、任务明确的改革,要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切实抓好落实;思路已明确、具体方案未确定的改革,要进一步研究后加以推进,这既有财政自身的改革,也有需协调推进的其他领域改革;正在进行、需要继续推进的改革,要稳步实施、确保改革成效。2014年,要以预算管理制度和税制改革为重点,着力推进以下改革:
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细化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市本级今年要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已选择的所属50%县区也要公开。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重点研究编制三年财政规划,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硬化支出预算约束。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2014年底前,全面推进乡级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收缴两项改革,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的全覆盖。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在省本级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并逐步向市级财政推广。
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按照财政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范围,市本级及省直管县要全部开展试编工作,各市要选择一半的县开展试编工作。
做好营改增改革扩围工作。按照国家总体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五部委关于集中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有关要求,对现有财税优惠政策进行梳理,不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政策一律停止执行,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认真研究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科目、会计处理等具体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二、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完成预算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今年预算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狠抓收入征管,确保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半年“双过半”和全年预算目标。继续做好旬调度、月分析、季评估工作,加强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充分发挥省市、财税联动工作机制的作用,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纳税企业的动态监控,掌握行业、企业、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建立定期分析报告制度,科学预判财政经济走势。同时,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大力支持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在平稳运行中提质增效
继续支持扩大对外开放和深入实施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经济平稳增长的基础,同时,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着力扶持以下重点领域:
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好已经出台的各项财政政策,支持加快服务业发展四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和重点服务业行业发展,推动分离生产性服务业和市县各类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支持科技创新。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改革,重点用于关键技术研发、先进技术引进、海内外人才引进等,支持引导企业在技术创新中发挥主体作用,着力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支持生态环境建设。支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区域大气污染治理、青山工程围栏封育、千万亩经济林建设等。推进大伙房水库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研究建立跨市供水饮用水源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支持实施工业“五项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民间资本、金融资本扩大投资,支持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提高产业丰厚度和产品附加值。
四、完善投入和保障机制,促进民生改善
继续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政府主要是保基本,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逐步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长效机制,确保民生投入用出效益。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改善基础教育薄弱环节,继续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200元政策,全面实施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制度,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特色学科和实验室等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完善扶困助学体系,抓好政策落实。继续推进辽西北农村中小学营养餐试点。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和进城农民就业。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和城乡低保、五保对象救助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逐步增加个人缴费比例。支持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财政政策,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继续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向群众开放,提高文化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支持扶贫开发。重点支持到户扶贫和整村移民扶贫等扶贫攻坚工程,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当年确定的财政扶贫工作目标。大力支持精准扶贫,推进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
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政法体制改革等公共安全支出,加强安全生产等监管,全面深化平安辽宁建设。继续落实对口支援政策。
五、支持县域经济和现代农业,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支持粮食生产。继续支持千万亩节水滴灌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厂化蔬菜等育苗中心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对种粮农民补贴机制,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继续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开展种粮大户补贴试点,支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和地方粮食储备建设,确保粮食安全。
扶持县域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县域工业产业集群、“一县一业”等区域特色项目,继续抓好重大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加大农田水利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政策,支持辽西北供水工程、大伙房水源区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支持维修改造农村公路4500公里,全面完成村庄亮化工程,修建村内道路4500公里。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省范围,支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省以下各级政府举债权限和用途,逐步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强化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职能,建立“借用还”与“权责利”相统一的债务管理体制,逐步实行政府债务收支预算管理,更好履行债务管理、监控、预警职责,准确掌控全省债务动态。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逐步建立健全举债限额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抓紧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的政府融资职能,规范政府债务举借、使用行为。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完善政府债务统计制度,科学评估债务风险,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统计分析,建立债务项目绩效评价和问责制度,对因决策失误造成资金损失的项目,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做好债务审计结果公开后的有关工作。充分用好债务审计数据,为下一步加强管理夯实数据基础。积极做好审计结果公开后的应对工作,正面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风险较高的地区要抓紧研究制定风险处置应对预案。
七、支持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并按照统一部署,推进此项工作。
研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按照财政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测算,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整合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并积极运用PPP(公私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和促进城镇化发展。
八、整顿财政秩序,严肃财政纪律
各级财政部门要把今年作为整顿财政秩序年,开展一次专项行动,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下狠心、出重拳,加大整顿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在收入质量上,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决禁止组织收入过程中的寅吃卯粮、空转收入、乱拉税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实收入。在支出监管上,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办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禁专项资金欠拨滞拨、挤占挪用,强化预算约束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构建财政内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充分利用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规范财政财务运行。加快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增强财政运行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财政纪律教育,增强干部的敬畏心和遵从度,切实维护正常规范的财政秩序。
九、强化财政管理,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建立财政结余结转定期清理机制,2014年底全省要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5%以上,2015年底各市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控制在9%以内。2014年底各级财政暂付款要在上年基础上压缩30%以上,暂存款在上年基础上只减不增。细化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送人大审查工作,选择部分经济基础和条件较好的乡镇进行预算编制改革试点。加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政府采购统一交易平台,规范政府采购操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已纳入省政府对省直部门和各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要全面深化我省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各市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县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建立动态化、常态化管理机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有效实施。开展全省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产权登记,稳妥推进我省公车改革。推进县区惠民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支持困难地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运转。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和一般竞争性领域支出,严格控制执行中追加预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务支出等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工作。
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财政改革发展凝聚力量
要全面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通过进一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务求实效,并加强对各市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实现上下联动、有效对接。第二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市县财政部门,要更加注重严格要求,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全省财政系统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智慧和力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财政事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规定,健全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夯实人才基础,提高财政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以“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廉政责任制,并做到下管一级,及时发现、制止苗头性问题,防微杜渐、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