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辽政办发〔2022〕22号)、《辽宁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辽政办发〔2022〕15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辽宁省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政办发〔2021〕31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15亿元。为加强和规范该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6个章节、18条具体内容,主要有:一是总则,包括办法制定的目的、资金来源、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二是支持领域及条件。三是支持内容方式。四是资金分配及项目申报。五是绩效和监督管理。六是附则。
三、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8月2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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