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制定的必要性。为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水利改革发展,根据《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81号),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辽宁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可行性。按照新预算法和现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辽宁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在未改变该事项现行运行程序的前提下,对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具有实践基础。
二、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81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6个部分。一是总则。主要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二是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明确了资金的支出范围和具体用途。三是资金分配和下达。主要明确了资金分配方式、下达及拨付使用等相关要求。四是绩效管理。主要明确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要求。五是附则。明确了实施日期等。
四、征求意见情况
该办法起草后,先后征求了各市财政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及省水利厅意见。其中:大连市建议将市县财政部门“资金使用管理”职责调整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经研究,其所提建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已采纳,其他各市及省水利厅均无修改意见。
五、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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