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全面梳理了多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学生资助资金的资助范围标准、资金分担、预算安排、管理监督,以及申请、评审、发放等事项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并调整了部分学生资助资金中央与地方分档分担比例。2019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又印发了《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从2019年起,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情况,以及我省学生资助政策办法较为分散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辽宁省学生资金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全面梳理8项资金管理办法,形成贯穿学生资助各环节的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按照国家要求提高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本专科助学金补助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三是要求各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应助尽助。
四是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5个章节、26条具体内容、11个实施细则,章节主要有:一是总则,包括办法制定的目的、管理和使用原则、部门职责分工。二是资助范围和标准。三是资金分担和预算安排。四是资金管理和监督。五是附则。实施细则主要分为:一是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二是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实施细则。三是普通高中教育生资助实施细则。
四、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9年12月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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