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财政打造预算绩效管理“强引擎” 激发财政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
  • 发稿编辑:王紫阳
  • 发布时间:2021-06-25 1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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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关键举措,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近年来,辽宁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打造管理链条、聚焦提质增效、突出结果应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初步建成,成为助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一、强化谋篇布局,明确绩效改革的“路线图” 

  2019年,辽宁省围绕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1+3+6”制度架构体系基本建成。在此基础上,2020年,省财政出台《辽宁省预算绩效指标体系(2020年版)》《辽宁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省对市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综合构建起集思路框架、操作指南、模板示范、考核规范于一体的独具特色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二、细化指标体系,编制绩效目标的“说明书” 

  省财政按照科学合理、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享共建的原则,建成了涵盖21个类别,118个支出方向,共4765条指标的核心指标体系,为245个项目设计了绩效目标填报模板,并全部导入一体化平台,实现了一键选用和模板化管理。通过上述措施,2021年省本级预算编制中,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指标量化比例达到67.6%,较上年提高9.8个百分点;项目绩效目标中,指标量化比例达到70.7%,较上年提高12.5个百分点,质量提升明显,从根本上解决了绩效指标“不会设”“设不准”的问题。 

  三、依托技术支撑,打造闭环链条的“助推器” 

  省财政结合全省预算一体化改革工作实际高标准打造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模块,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等环节与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和结果应用等有机统一。在2021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将原有辽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实质性对接,将绩效目标编制真正嵌入预算编制流程,把全过程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 

  四、突出质量控制,拧紧绩效评价的“总开关” 

  省财政坚持单位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两手抓”。一方面,实现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对2019年省本级事业发展类项目、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扶贫项目,全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对自评结果进行抽审,提出改进建议。另一方面,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对55个省本级重大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和中期绩效评价,并从人员投入的合理性、工作组织的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客观性等方面开展全程质量控制 

  五、加强结果应用,树立绩效管理的“风向标” 

  省财政坚持把绩效管理结果作为政策出台、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和参考。2020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3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8.2亿元,全部给予“建议安排”的评估结论,并在预算中落实;对25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和中期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在2020年执行中减少安排2.7亿元,在2021年预算中减少安排5.2亿元,两个项目不再继续安排,实现了预算绩效结果应用从“软关联”向“硬约束”的转变。 

  六、坚持上下联动,营造竞相发展的“新氛围” 

  在省本级率先突破的基础上,省财政坚持以上带下、上下联动,着力推动市县层面绩效管理改进均衡推进,破解“上冷下热”难题。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层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市县层面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市县层面“做什么、何时做”一目了然。建立定期调度、考核通报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化“压力”为“动力”。通过专家授课、岗位实训等方式,加强对市县人员培训,力求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培养内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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