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重点政策和项目等预算绩效管理执行情况
一、推动重点绩效评价扩围提质
省财政会同省直相关部门从预算安排规模、项目性质等维度科学设置筛选条件,选择18个省本级重大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6.4亿元,比上年增长69%。在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重点评价项目之外,按照财政部提出的原则上以5年为周期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的要求,鼓励省直预算单位自行选择30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1亿元。
二、促进绩效管理工作贯穿各方
省财政厅选择7个省本级已连续3年安排的重点项目,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绩效评价,涉及项目7个,涉及资金12.4亿元。选择3个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涉及资金8.2亿元。选择18个省直部门(单位)开展整体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强化部门(单位)职能和重点任务引领预算安排的导向,涉及资金68.2亿元。对标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求,补齐短板,探索开展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社会保险基金绩效指标体系建设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期绩效评价、政府债务项目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
三、落实试点工作成果转化
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形成了我省预算绩效管理的示范和模板,提升了我省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水平。一是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通过开展试点工作,为省直部门“量身定做”了共性和个性绩效指标,包含了产出、效益、满意度等多重维度,标准统一、可比可测,供省直预算单位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参考应用,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优化预算安排。根据试点工作结果,结合项目规划及绩效目标情况,提出压缩预算、抵顶预算、消化结余、调整支出方向等措施,切实压低效补高效,突出资金绩效。三是完善政策和项目管理。根据试点工作结果,总结多条完善政策设计、改进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省直部门,推动相关部门逐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绩效管理处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