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辽财预〔2014〕27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辽财预〔2015〕795号)的相关规定,省直各部门2018年稳步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
绩效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必要环节,对保证预算执行均衡有序、财政支出安全有效具有重要意义。绩效监控工作完成情况已纳入省直部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范围,绩效监控结果将作为调整当年预算和安排下年预算的重要依据。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辽宁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不断提高绩效监控工作质量,通过绩效监控发现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项目预算管理,努力实现预算绩效目标。
辽宁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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