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至5日,我省东南部、西部出现特大暴雨,部分地区受灾严重。灾情发生后,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我省防汛救灾工作。
针对此次暴雨洪水造成灾区一些水利工程损毁,尤其是农村饮水工程损坏严重,直接影响到灾区群众饮水安全的实际情况。省财政厅努力筹措资金,主动配合省水利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防汛救灾资金1500万元的同时,省财政筹措资金4000万元,与财政部下达我省的防汛救灾资金共计5500万元拨付受灾地区,支持灾区群众饮水安全和水利水毁设施修复。
为切实加强救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及时指导和督促受灾地区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强化资金监管,管好用好资金,切实将救灾资金用在“刀刃上”,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确保全省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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