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切实落实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

  • 信息来源:本溪市财政局
  • 发稿编辑:李鸿洋
  • 发布时间:2016-06-28 0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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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本溪市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来源为省财政2015年底前提前下达的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及另行下达的补贴共计5,590.8万元,实行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封闭管理。本溪市财政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紧落实补贴政策。

  一是统一思想,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是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本溪市财政局充分认识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是明确职责,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补贴资金拨付、监管、补贴兑付、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在收到省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县,确保在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打入种粮农民的存折(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中保管农户存折,严禁以任何名义支取他人粮食直补资金或集中领取农民补贴资金行为。

  三是广泛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县区、乡镇财政积极宣传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与农民群众沟通,赢得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鼓励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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