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工矿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省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
辽财指经〔2013〕677号
市财政局:
你市2013年工矿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省财政贴息资金申请收悉。经审核,现下达你市2013年工矿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省财政贴息资金 万元,贴息时间范围是2012年9月21日至2013年9月20日,列“2210103棚户区改造”支出科目。
请按规定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附件:2013年工矿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省财政贴息资金预算
明细表(不发)
省财政厅
2013年9月16日
2013年工矿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 省财政贴息资金预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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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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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贴息金额 |
合计 |
22812.1 |
抚顺市 |
873.3 |
本溪市 |
3063.8 |
丹东市 |
1684.2 |
阜新市 |
6667.3 |
朝阳市 |
2179.3 |
盘锦市 |
1145.7 |
葫芦岛市 |
71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