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工矿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省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
辽财指经〔2012〕1035号
市财政局:
你市2012年工矿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省财政贴息资金申请收悉。经审核,现下达你市2012年工矿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省财政贴息资金 万元,贴息时间范围是2011年贷款发生日至2012年9月20日。列2012年“2210103棚户区改造”支出科目。
请专款专用。
附件:2012年工矿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省财政贴息资金预算明细表(不发)
省财政厅
2012年11月20日
2012年工矿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 省财政贴息资金预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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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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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贴息金额 |
合计 |
15437.73 |
抚顺市 |
391.31 |
本溪市 |
874.98 |
丹东市 |
1284.77 |
阜新市 |
5240.44 |
朝阳市 |
2565.77 |
盘锦市 |
924.92 |
葫芦岛市 |
415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