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厅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省公管办《关于印发7-8月份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公管办〔2023〕8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7.20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公管办〔2023〕14号)要求,省财政厅研究编制了《辽宁省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权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权责清单
省财政厅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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