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报告线上培训的通知
辽财明电〔2022〕3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不含大连)、沈抚示范区财政局:
为做好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省财政厅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线上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布置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报工作。
2.讲解报表填报流程及软件操作方法。
二、参加人员
省直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各市(不含大连)、沈抚示范区财政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
三、培训时间及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直播培训形式,正式培训时间为2月11日(本周五)下午13:30至16:30。
1.请各参训人员提前登陆互联网(谷歌浏览器)访问辽宁财政云培训平台(http://218.25.36.46:8090),未注册用户先注册,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后进入《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线上培训》课程报名列表,进行报名。
2.报名后,请按平台提示下载培训客户端,可以选择电脑PC版或手机APP安装“云培训”软件,登陆客户端后,已报名课程会自动出现在直播列表中。
3.在规定的培训时间,使用培训客户端软件,参与直播培训,本次培训支持回看。
四、其他事项
参训人员请于培训前30分钟登录电脑PC版或手机APP培训软件准备参加培训,在使用“云培训”软件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
牛 旭 电话:13909889901
曲邵夷 电话:13664185277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 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