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辽财明电〔2018〕42号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8〕8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填报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计截止日和报送日期
本年度县以上政府和部门预算公开统计和阶段性工作情况,统计截止日为5月20日,报送省财政厅截止日为5月24日。
上年度县以上政府和部门决算公开统计和阶段性工作情况,统计截止日为10月20日,报送省财政厅截止日为10月24日。
政府和部门的预算调整情况、公开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财税制度公开、年度工作总结等统计信息,报送省财政厅截止日为12月15日。年度工作总结应包括:推进和规范预决算公开的整体工作情况,预决算公开的主要成果、主要成效、今后工作的打算,以及对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和统计的合理化工作建议。
二、填报工作要求
1.各市统计报表通过地方预决算综合管理系统报送,填报手册将随系统填报任务同时下发,各市预决算公开总结通过财政内网邮箱报送。
2.请各市确定一名预决算公开统计报表联系人,方便统计工作联系。每年5月31日前更新报表联系人姓名、单位、办公电话、内网邮箱和手机号码报省财政厅预算处(duanwb@lncz.cn)。
3.预决算公开统计工作将纳入省财政厅对各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预决算及有关信息的公开率、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等,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4.相关工作联系人:
政府预算公开 段文博 22708342
部门预算公开 徐瑞畅 22822043
政府决算公开 宋长飞 22703173
部门决算公开 郭弘扬 22835778
软件使用 赵维虎 22827002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辽财明电〔2017〕38号)同时废止。
省财政厅
2018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