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财办农〔2020〕9号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孟昭阳
  • 发布时间:2020-02-20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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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沈抚新区财政局: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辽宁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农业农村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结合落实国家关于深入推进东北振兴政策文件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抓保障、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加快补上全面小康社会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农业在辽宁全面振兴和全方位振兴中的“基本盘”“压舱石”“稳定器”作用,为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基垒台。

  一、对标优先发展要求,完善财政支农保障机制

  (一)优先保障支农资金投入贯彻落实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科学编制农口部门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上真正体现优先保障倾斜支持,确保财政投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任务相适应。积极拓展资金筹集渠道,以工作实绩争取中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支持。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研究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用好用足各类“三农”投入政策,统筹地方政府债券、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土地开发等资金用于重点支农项目建设。

  (二)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全面梳理资金来源,科学搭建整合平台,探索创新整合模式,着力构建集中资金办大事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加大支农工作“放管服”改革力度,全面推行支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强化市县支农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积极运用财政间接手段,因地制宜推行支农项目建设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分期分批兑付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农试点项目资金,用好用足试点支持政策,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发挥农业信贷担保政策功能,对农业信贷担保实施业务奖补,做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

  (三)加快支农预算执行进度把抓好财政支农资金预算执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日常调度和督导,确保支农资金政策尽早尽快落地见效,不误农时。建立省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制度,对执行进度慢的,相应扣减预算资金安排。对省直部门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资金予以收回,确保花不出、用不好的支农资金“颗粒归仓”。继续执行市县财政支农资金定期调度制度,加大督促力度,将调度结果纳入省对各市县相关工作考核内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抢抓施工黄金期,先行调度库款用于重点支农项目建设,待省以上补助资金到位后据实归垫,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

  (四)实行资金全面绩效管理。树立大绩效理念,将绩效管理融入财政支农工作全过程。适时修订完善支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择优选取重点支农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充分借助审计、纪检监察等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二、对表全面小康社会,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五)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在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地位,继续大幅增加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完善资金分配方式,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粮草军需”。在普遍实现“两不愁”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强化统筹整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支持全面解决“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等短板弱项,提高脱贫攻坚质量。督促市县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支持方向,确保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六)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将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手段,加大产业扶贫支持力度,强化产业扶贫和消费扶贫有机衔接,持续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增强产业长期带动能力。加大资金倾斜力度,支持不折不扣完成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坚持“扶上马、送一程”,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已脱贫人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落实落细扶贫政策,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财政扶贫资金支持范围,对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相对贫困人口予以支持,确保小康路上不落一人。配合做好省财政厅驻村扶定点帮扶工作。

  (七)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充分赋予县级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自主权。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绩效奖补资金,根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综合评价结果实施以奖代补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统筹用好动态监控、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公告公示等各项扶贫资金管理手段,持续开展财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折不扣抓好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确保扶贫资金用在脱贫攻坚“刀刃”上。

  (八)做好扶贫考核验收工作。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验收交账之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财政扶贫考核验收基础工作。强化财政扶贫基本情况、基本数据、基本制度、基本信息等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做到任务明、底数清、数据准。抓好财政扶贫工作梳理,把工作中的好做法总结好,好经验提炼好,加强信息宣传,讲好财政扶贫故事。

  三、聚焦“三农”重点任务,支持加快补上短板弱项

  (九)支持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和供给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统一农田建设财政补助政策,完善农田建设投入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资金政策统筹,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应的影响,支持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稳定农业生产;坚持恢复生产和疫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落实国家和省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支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提高猪肉供应保障能力;落实节能日光温室钢结构骨架购置试点等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支持畜禽和渔业健康养殖,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

  (十)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以乡村产业振兴为重点,统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壮大经济薄弱村和空壳村集体经济奖补资金,坚持扶强与扶弱相结合、一二三产业相融合,打造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以发展富民乡村产业为目标,继续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创建,落实县域经济发展和加快突破辽西北发展财政补助政策,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业产业集群。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支持调整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结构,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促进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建设,健全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支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强化农业科技服务支撑,支持基层水利、农技农机推广、动物疫病防控、气象为农等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

  (十一)支持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健康发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以奖代补,支持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扎实有序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支持实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开展有机肥替代、耕地轮作休耕、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试点。继续实施畜禽养殖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在非养殖大县开展整县治理试点。

  (十二)支持推进水利发展补短板强监管贯彻新时代治水方针,抢抓国家把水利工程建设作为扩大有效投资重点的有利契机,强化资金政策统筹,做好辽河流域综合整治、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重大引调水工程等重点水利项目资金保障工作。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等灾后水利薄弱环节项目建设,提高安全度汛能力。支持重点河流河道退耕(林)还河、压采地下水、水土流失治理、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等,推进水资源开发保护与利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促进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湖长制政策要求,支持提升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

  (十三)支持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发挥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支持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形成组合拳,做到衔接配套、协同发力。支持推进农垦改革,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养护以奖代补,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指导做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探索乡村治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生态文明发展新机制。鼓励行政村运用农村改革成果,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强农村发展新动能。支持开展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落实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支持行政村以卫生保洁为主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促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聚力守初心担使命,全面提升支农能力水平

  (十四)持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全面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做好财政支农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支农工作的领导,以政统财、以财辅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抓好党建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奋发向上、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十五)持续开展重大政策研究跟踪国家推进农业生产和水利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展,提前研究我省落实意见。深入研究国家支持东北振兴有关涉农政策,结合落实国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意见,探索建立符合省情、覆盖全面、指向明确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等“三农”领域重点问题的政策研究和储备。深入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思路措施和意见建议。

  (十六)持续做好管理基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主动服务部门、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加强与上下级、农口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建立统筹规划、优势互补、上下一盘棋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发挥多个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基础资料梳理,加强收集整理,印制财政支农资料汇编。加强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经常、主动、创造性开展财政支农工作和政策情况宣传,传播财政支农声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总结财政支农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加强信息日常报送。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映,认真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

  (十七)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财政部加强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强化政治担当,提高农财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加强人才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国家举办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补足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实施细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经常接受政治教育,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财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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