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
按照《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22〕60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预〔2022〕63号)要求,为了科学合理分配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请贵厅协助提供我省2021年分县区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人数,具体包括跨省落户人数、省内跨地市落户人数和市内落户人数。请于4月28日前将电子版数据反馈我厅。
此函,望支持为盼。
联 系 人:刘闻娇
联系电话:22708342
电子信箱:lnczyslwj@163.com
省财政厅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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