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财会函〔2026〕630号
各市财政局,省国资委,各省属企业,各上市公司,有关高校、会计师事务所:
为宣传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省财政厅决定于近日在沈阳举办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财务报表列报准则、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二、主讲专家
薛杰,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处长。
讲座时间:8月21日14:00—17:00。
签到时间:8月21日13:20—13:50。
讲座地点: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金剑校区(原金剑大厦)三楼报告厅。
具体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8号(地铁10号线北塔站A口东行280米)。
各市财政局会计科(处)、金融管理科(处)各1-2人;省国资委相关处室各1-2人;每家省属企业、上市公司各2人;有关高校、会计师事务所各1-2人。
请各单位于2026年8月19日17: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连同WORD版本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名额要求选派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业务骨干参加。
2.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培训期间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并不得在会场内接听电话。
联系人:段有凤
联系电话:024-22827431
电子邮箱:kjc.sczt@ln.gov.cn
省财政厅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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