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兰美娜
  • 发布时间:2024-12-27 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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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不含大连)财政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各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

  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执行期满,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发〔2017〕13号),决定废止《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财金规〔2023〕2号)。

  特此通知。

  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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