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方案要科学、合理、可行,要围绕提升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三个重点任务,聚焦编制、薪酬、价格、投入和监管的综合医改重点领域,体现新发展理念,明确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方向和路径,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实施区域及内容要落地,要科学合理测算项目所需总资金,明确各级政府补助资金规模。市级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确保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
二、项目申报程序。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可申报1个地市(沈阳、大连作为前三批已入选地市,本次不再重复申报)。请有申报意愿的地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于2025年6月3日前,由市级人民政府申报,或经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级财政、卫生健康部门联合行文,报至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文件应包括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计划表、项目绩效申报表和必要的佐证材料等(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6月上旬,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开展省级评审遴选,择优推荐1个地市参加国家竞争性评审。
联系人:
省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处 刘轶024-23391249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王俪桥024-22827063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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