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全省福利_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全省福利
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1〕18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2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筹集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财综函〔2006〕7号)和《关于调整福利彩票公益金省市分配政策的通知》(辽财非〔2006〕303号)有关规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比例为:中央50%,省级留成20%,各市及以下留成30%。
2022年,全省福利彩票销售收入562515万元,共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178690万元(不含弃奖资金),其中:上缴中央89345万元、省级留成35738万元、各市及以下留成53607万元。
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2年,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66250万元,其中:省本级支出(含沈抚示范区)5765万元、市及以下支出60485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一)省本级(含沈抚示范区)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1.用于资助社会福利项目3927万元;
2.用于资助红十字事业项目224万元;
3.用于资助残疾人事业项目1614万元。
(二)市及以下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1.用于资助社会福利项目38973万元;
2.用于资助红十字事业项目293万元;
3.用于资助残疾人事业项目14442万元;
4.用于资助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2721万元;
5.用于资助城乡医疗救助项目2658万元;
6.用于资助其他社会公益事业项目1398万元。
特此公告。
辽宁省财政厅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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