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小组关于印发《省财政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财政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2025年财政支持美丽辽宁建设工作,现将《省财政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财政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2025年工作要点
省财政厅
2025年9月8日
省财政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领导小组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战之年,也是美丽辽宁建设关键之年。省财政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2025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美丽辽宁建设重点任务,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筹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和财税政策完善等相关工作,为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取得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战胜利,推动美丽辽宁建设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扛起财政使命
1.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财政工作政治属性和财政部门政治定位,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振兴底色,坚决扛起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2.深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航定向,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正确方向,把握战略主动。进一步激发做好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
3.践行“两个维护”。提高财政支持美丽辽宁建设的政治性、大局观,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转化为财政部门的具体实践,落实《关于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不断完善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持续提升财政政策科学性和精准性,推动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出新成绩、再上新台阶。
二、健全制度体系,统筹绿色资源
1.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深刻把握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加快完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体制机制,坚决落实省及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健全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省级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辽宁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辽宁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综合运用投资补助、污染者付费、政府补贴等方式,加强资金统筹、形成资金合力。按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督促市、县落实好本级政府支出责任,引导市、县政府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力度。
2.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修订完善《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调整省统筹河流断面水质激励补偿资金分配方式,积极构建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完善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权、水权交易,推动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3.落实绿色税收、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做好环境保护税法落实工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节能减排。落实资源税激励措施,对纳入国家级或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开采尾矿免征资源税,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绿色发展。积极配合落实好金融支持绿色发展政策措施,引导金融保险资源流向绿色金融领域。推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加大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发展试点,组织落实国家制定电子电器、新能源汽车等产品绿色采购需求标准。
4.引导市场化多元化投入。在有效防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积极申报生态环境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方面项目,争取政府债券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持续发挥辽宁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对接已设立投资基金和省内优质项目,加大对绿色产业、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努力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投入机制。
三、聚焦重点领域,加大财政投入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省以上资金统筹,落实减污降碳奖补政策,支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支持重点区域开展散煤污染治理、淘汰燃煤锅炉、工业污染治理、空气质量管控能力建设等,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加快实施,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系统治理,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与管控等,继续实施大伙房一级保护区退耕封育政策,积极推动实施美丽河湖建设与保护项目。支持开展涉重金属污染调查评估和治理、重点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提升城乡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用好废弃电子产品集中回收补助政策,切实推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监察、执法和监管等经费保障,提高环境治理监管水平。支持开展大伙房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新污染物筛查及环境风险评估等,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2.打好生态修复保卫战。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做好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积极参与申报“十五五”国家支持的山水工程,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有效减少生态安全隐患。支持实施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阜新、朝阳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聚焦生态区位重要、生态问题突出的废弃矿山,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推动营口、盘锦加快实施海洋生态修复中央竞争性立项工程项目,突出全方位、全海域、全过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进“三北”工程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产品产业化”奖补政策实施。支持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继续推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支持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全方位构建林草支撑保障体系。
3.打好低碳转型持久战。落实财政支持“双碳”政策措施,支持高端风电装备制造、太阳能光伏利用、氢能研发应用、新型储能技术等新型能源项目建设,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助力打造清洁能源强省。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安全。支持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支持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清洁能源供暖供热。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理论、基础方法、技术标准、实现路径研究。
四、凝聚工作合力,提升管理质效
1.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履行领导小组职责,加强各成员单位沟通配合,建立政策成果、研究成果及时共享机制。按照财政系统“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要求,落实年度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严格执行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调度制度,及时通报各相关领域政策制定、工作落实、政策效果等情况,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做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涉及财政的法律法规修订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深入项目、基层和部门,围绕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和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税政策体系。
3.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硬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细化支出标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资金使用科学性和精准性。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对账”机制要求,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和财政支出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完成国家污染防治攻坚考核目标。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组织做好相关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强化财会监督,将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核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推动加快问题整改,提高财政支出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4.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深入解读和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政策、制度和工作举措,加大信息发布和宣传解读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总结我省各级财政部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认真办理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提案,讲好财政支持美丽辽宁建设故事,传播绿色发展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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