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 发布时间:2026-02-01 11: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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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财政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辽宁省财政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谋划部署财政法治工作,积极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厅党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省财政厅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财政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厅党组“第一议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新成果,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依法治国办会议精神,时时处处用“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财政工作切实履行党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辽宁财政“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厅年度工作要点,与全厅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厅主要领导签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的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系统普法机制为依托,不断扩大对外普法宣传影响力。充分发挥学法头雁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的示范效应,推动法治理念在财政系统落地,组织落实年度《学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围绕宪法、民法典以及财税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宣传。多措并举宣传新会计法,线上发动会计人员4.5万人参加全国会计法律法规网上答题活动,取得全国第五的优异成绩,线下举办大型会计法专题讲座,全省14个市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市长、各市县(市、区)财政局长、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等700人参训。举办会计法征文活动和会计法知识竞赛,掀起新会计法学习高潮。开展全省财政系统“八五”普法总结验收,五年来,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普法学法影响力持续扩大,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积极担当作为,扎实推动财政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一)完善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体系,不断夯实财政法治运行基础。严格执行《辽宁省财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全年制发并向省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对外公布《继续执行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非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六批)》,保留规范性文件189件,废止失效文件153件,维护制度体系协调统一。

  (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举措,助力构建公平高效政策体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双重审查机制,全面加强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审查力度。主动接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针对核实评估问题,根据专家意见及时落实整改,切实提升审查质量与规范性。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培训,增强全厅干部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要意义的认识,持续更新审查专业知识与实务技能,通过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和政策制定水平,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政策体系,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三)健全财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制发《辽宁省财政厅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非税收入负面问题清单》《关于加强全省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建章立制防范乱收费,源头治理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线上+线下”立体排查机制,密切跟踪问题线索,督促整改销号,此项工作被财政部纳入财政信息报送国办予以采纳。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执法尺度;强化执法全流程服务,严格把关执法文书法律适用,深入落实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遏制执法偏差,提升执法质效。

  (四)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筑牢风险防控与实践基础。强化法律事务全过程管理,提升风险源头防控能力,统筹推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注重事实调查与证据收集,以100%的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0”败诉率。认真落实《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推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发挥专业作用,同步强化对行政执法文书、合同文本及举报投诉事项的法律审查与服务保障,健全法律风险前期识别与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履行财政职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严格执行内部控制与绩效考核要求,持续加强法治队伍专业能力建设,为财政法治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三、坚持思维底线,加强财政法治监管与服务

  (一)积极公开政府信息,抓实信访舆情处置。聚焦群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全省及省本级依法应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全面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标准化、闭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控办理时限强化合规审查,确保答复规范,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锚定政府采购综合监管,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聚焦政府采购综合监管提质增效,精准整治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政府采购系统平台与“信用中国”平台深度对接,构建“财政监管+信用约束”协同治理新模式,严格按财政部部署推进采购数据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完成全省政府采购系统改造并实现数据全口径报送。

  (三)高位推动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省委常委、副省长组织召开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视频)会议,确定35项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财政部部署要求,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评估领域专项监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领域开展检查。结合我省实际,继续开展清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动,同步开展2024年问题回头看。针对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等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项目进展缓慢、资金缓拨滞拨等问题,积极督促整改,以刚性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增强民生福祉。

  特此报告。

  省财政厅

  202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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