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及早拨付资金助力春耕生产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省财政厅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3-31 0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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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田悦农事,岁月勤复耕。一年之计在于春,当前即将进入春耕生产的农忙时节,按照省政府“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要求,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加快资金拨付,全力支持春耕生产。截至目前,省财政累计筹措下达省以上财政支农专项资金88.3亿元,为支持全省春耕生产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春耕生产需要。筹措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6.9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4亿元,支持广大农民购买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购置农机具;筹措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9.7亿元,支持各地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筹措下达保护性耕作、黑土地保护补助等资金6亿元,支持推广保护性耕作先进适用技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耕地质量;筹措下达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0.3亿元,调动基层政府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二是及早拨付资金,助力春耕不误农时。省财政坚持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针对我省春播时间短、季节性强的特点,主动与省直农口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落实相关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前期基础工作,及时拨付资金,并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为各地及早安排春耕备耕赢得时间差、打出提前量。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突出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进支农资金全面绩效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密切跟踪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使用情况,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保障春耕生产相关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受益 

  (农业农村处,孟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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