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对全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省财政厅以此为契机,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工作结合起来,及时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2021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评,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同标准、同部署、同推进、同完善,按要求抽取省本级行政执法案卷100卷,沈阳、大连、锦州、辽阳市本级及县区各50卷,接受省司法厅专家组检查评定。在迎检过程中,省厅积极主动,将各项工作赶在前,抽调专业财政干部并邀请法律顾问组成自查小组,对照法律法规和案卷评查标准,在前期行政执法案卷年度自查自评报告的基础上,针对行政执法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对照问题抓紧整改。在案卷评查当日,委派税政法规处、政府采购监督处2名同志入驻评查组,听取评查专家意见和建议,当场解释介绍相关情况,并在评查结束后将评查专家提出的问题向全省财政部门传达,确保案卷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以问题为导向,以评查促提升,通过本次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质量评查,全面提升了全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改进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财政干部行政执法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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