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网络 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王芳芳
  • 发布时间:2022-12-15 16: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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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三保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正常运转,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泰民安的必然要求,是财政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今年以来,省财政厅始终按照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基层“三保”工作摆在要位置,围绕制度保障、财力下沉、动态监控、资金调度、应急处置、激励约束6项机制,多措并举,建立动态监控网络,及时发现问题,提前预警处置,筑牢兜实“三保”底线,2022年1-11月份,全省100个县区“三保”累计支出1253.8亿元,其中,基本民生支出489.8亿元、工资支出701.7亿元、基本运转支出62.3亿元,“三保”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具体开展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动态监控网络制度建设。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制定“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印发了《辽宁省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方案》《关于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辽宁省县级“三保”动态监控工作管理办法》《辽宁省“三保”风险应急资金管理办法》等多个制度办法和政策文件。

  二是加强动态监控网络体系建设。省财政厅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搭建线上信息监控平台,预算处、国库处、各相关业务处政监察服务三部和各市县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动态提取、查询、监“三保”相关工作;以专人专区联络员调度搭建线下网格化监控平台,监控各县区“三保”执行情况和“三保”舆情,形成“线上线下互补、省市县乡联动”监控网络。督促各市县实时掌握本地“三保”舆情动向,主动做好舆情应对

  三是加强动态监控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督促全省各地区按照“一县一策”的原则,全部制定兜牢“三保”底线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报省备案。发挥“省级兜底”作用,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实施国库资金精准调度,结合监控情况,对库款不足的县区,给予库款调度支持。及时下达省级应急资金,化解“三保”临时性风险。

  四是加强动态监控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三保”保障出现问题、挤占挪用“三保”资金的地区进行约谈。将“三保”工作纳入省对各市财政管理考核内容,对出现“三保”问题的市,实行一票否决。对“三保”高风险地区,严格执行压减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降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奖励性补贴发放标准等限制性措施。严肃“三保”财经纪律,严查挤占、挪用“三保”支出等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