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财政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政治使命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共筹措并下达省以上资金152.6亿元,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筹措资金7.6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购置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等,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二是筹措资金78.6亿元,支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流域水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中小河流治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筹措资金66.4亿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重点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辽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辽河口国家公园创建、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三年攻坚行动等重点工程,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下一步,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发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升财政系统“精算、精管、精准、精细”工作水平,完善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投入长效机制,为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助力美丽辽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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