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部署,2023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遴选部分县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省财政厅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谋划,经省、市、县共同努力,我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申报项目成功入围,按政策将获得3000万元专项补助。
绥中县位于辽宁省西南部,地处辽西走廊西端,素有“关外第一县”之称,是“辽宁西大门”。绥中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补助3000万元,地方筹措资金1500万元。该项目将通过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农房原址及村屯院落修复、信息化展示村落传统风貌等,改善村落人居环境,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与长城文化、红色文化、乡土文化等文化当地特色深度融合,对推动我省乡村全面振兴,“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以此次绥中县入选为契机,全力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提质扩面,不断加大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力度,积极指导葫芦岛地区统筹使用各类资金做好示范县项目实施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努力把示范项目做成精品工程,带动全省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的村落协同发展,激发乡村活力,以乡村文化振兴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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