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财政系统开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要求,促进本溪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本溪市财政局展现财政担当和作为,坚持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必到,不断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速、提质、提效”。上半年,市财政克服财力紧张困难,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投入1.2亿元用于改善和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
一是推动重大项目资金“提速”。深入项目所在地以用好用足各类财政资金为重点,优先安排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市第十二中学教育集团大峪校区建设扩建项目资金1500万元,第一时间拨付前期费用推动项目顺利开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支撑城市规划布局、改善学校办学环境,为办好百姓“家门口”的学校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更好满足山城百姓就近“上好学”的现实需求。
二是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提质”。为加快义务教育办学条件项目建设“提质”,调整支出结构,优先安排资金5000万元集中支持全市60所中小学校校舍安全、改薄强基,提升基础设施,优化办学条件。与市教育局多次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以财政资金拨付使用为抓手,积极协调拨付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努力实现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让群众更满意的目标。
三是促进薄弱项目改善“提效”。优先聚焦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和薄弱环节,安排5500万元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宿舍、食堂和校园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督导县区强化管理、做好项目资金保障。通过购置纸质图书,配齐教学设备,改造教室环境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学校硬件资源,促进义务教育薄改项目“提效”,逐步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不断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的任务目标。
下一步,本溪市财政局将抓紧抓实项目进度,动态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程,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出应有的效益,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CopyRight 辽宁省财政厅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9001291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3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547号
域名信息查询地址:beian.miit.gov.cn
主办:辽宁省财政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邮政编码:110032 E-mail:lnfd3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