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省财政厅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事”,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聚力“八大攻坚”任务,全力推动2024年预算批复工作加速增效,突出早准备、快下达、增规模、强监管。一是早准备。1月17日,制定了《2024年省本级部门预算批复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流程、批复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二是快下达。1月26日省人代会批复省级预算后,2月2日,全部679个预算单位即可实现资金支付。2月5日,正式批复省本级预算,比《预算法》规定时间提前10天,为历年来最快。三是增规模。除与中央配套及据实结算等项目外,按照“应批尽批”的原则,已批复预算总规模达到3610亿元,比上年增加213亿元,其中,批复省直部门1906亿元,批复市县转移支付1704亿元。四是强监管。预算批复后,省财政厅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指导省直部门及各地区在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和分配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我省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CopyRight 辽宁省财政厅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9001291号-1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3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547号
域名信息查询地址:beian.miit.gov.cn
主办:辽宁省财政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邮政编码:110032 E-mail:lnfd3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