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重要社会公益事业,是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基础环节,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广大儿童健康成长,对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性、思维认知、性格品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省财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遵循学前教育发展规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截至目前,省财政已下达2024年度省以上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5.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进一步提高对各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500元提高至600元。资金用于支持各地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保教水平,强化安全保障,落实资助制度,补齐普惠资源短板,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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