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资源环境领域防灾减灾增发国债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辽宁省财政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03-19 17: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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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3月5日,我省资源环境领域增发国债补助资金42.79亿元全部分解下达。

  此次增发国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救援能力和基层防灾工程建设)等方面,共涉及4省直部门和14个市的64个项目。

  在国债资金下达前省财政厅提前与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分配前期准备,收到国债资金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迅速分解下达,并对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相关明确了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相关要求。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和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此次增发国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资金和项目的有效衔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切实发挥国债资金使用效益以此次增发国债项目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我省防灾减灾救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