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为底 向绿而兴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 支持绿色矿山创建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辽宁省财政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03-19 17: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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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矿山建设落实习近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省矿业绿色转型升级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矿产资源大省,我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于2020年出台了《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构建了“政府引导、部门协同、政策扶持、企业主建”的工作机制。2022年,省政府印发《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将绿色矿山建设提档升级,进一步明确土地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加速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以来,省财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从2022年起设立绿色矿山创建奖励专项资金,对新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新建成省级绿色矿山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由省级绿色矿山新晋级为国家级绿色矿山的,一次性补充奖励5万元。截目前累计兑现奖励资金2270万元。奖励政策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全省矿业绿色转型升级。两年来,全省新增绿色矿山213家,截至2023年年底,绿色矿山总量已达308家,是2019年的8倍多,总量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深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并对已建成的绿色矿山进行动态监督,充分发挥绿色矿山的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其他矿山企业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绿色矿业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