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建设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省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矿产资源大省,我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于2020年出台了《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构建了“政府引导、部门协同、政策扶持、企业主建”的工作机制。2022年,省政府印发《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将绿色矿山建设提档升级,进一步明确了土地矿产、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加速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以来,省财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从2022年起设立绿色矿山创建奖励专项资金,对新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新建成省级绿色矿山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由省级绿色矿山新晋级为国家级绿色矿山的,一次性补充奖励5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兑现奖励资金2270万元。奖励政策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全省矿业绿色转型升级。两年来,全省新增绿色矿山213家,截至2023年年底,绿色矿山总量已达308家,是2019年的8倍多,总量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深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并对已建成的绿色矿山进行动态监督,充分发挥绿色矿山的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其他矿山企业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绿色矿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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