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顺利完成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会审工作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辽宁省财政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06-24 17: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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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进一步提升资产年报编报质量,省财政厅近期组织对省直部门市(不含大连)及沈抚示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进行了现场会审

  一是加强数据收集。提前制定详细的数据收集计划,明确收集范围、内容和时间安排。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准备工作。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做好行政事业性资产清查盘点,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完善审核标准。在落实好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三级审核机制基础上,认真借鉴财政部年报审核要求,充分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科学化精准化制定数据增减变动是否合理、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是否转固、与行业主管部门数据比对情况等4大类62项审核标准。

  严格细致审核。召集各市财政部门到省财政厅进行现场审核,严格按照审核标准对每一个单位每一项指标进行全面初审,要求各市针对发现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对相关数据进修改完善,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省财政厅复审对初审发现问题是否更正逐一检查,进行现场指导修正有效保障我省年报数据整体质量。

  通过开展会审工作,我省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资产年报数据得到了进一步夯实,同时发现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环节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一步财政厅通过资产数据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规范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着力提升资产监管效能充分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推进改革、保障单位履职支持事业发展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