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及时下达资金2300万元 支持各地做好防汛工作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辽宁省财政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07-31 15: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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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全省正值“七下八上”防汛期,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省水利厅积极争取并及时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应急救灾资金2300万元,支持各地抓紧做好防汛工作。

  此次资金覆盖全省各市,主要用于对堤坝、水库、蓄滞洪区围堤、重要海堤及其涵闸、泵站、河道工程及设施等水利工程设施水毁灾损修复及救灾所需的防汛通讯、监测预警相关设施设备修复等方面的补助。省财政厅将按月调度资金执行情况,督促各地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管好用好防汛资金,确保资金落地见效,切实发挥预期效益。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与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跟踪关注全省汛情发展态势,继续做好省以上资金筹措准备,为支持各地安全度汛做好保障工作。